淡江校園公告

【行政事項】 萬安42號演習於5月27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舉行,屆時人車管制,校內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惟請配合燈火管制。

活動時間 2019-05-15 ~ 2019-05-27 公告單位 軍訓室 - 行政組

為提高敵情意識,熟練防空作為,落實防空設施整備,降低空襲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配合警政單位進行「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本校各校區均屬北部地區演習範圍,於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下午2時辦理,屆時捷運正常行駛,公車配合演習停駛,位於戶外之人員請配合現場執勤警察或民防人員之指揮,至附近防空避難室避難,勿逗留於騎樓地或巷口觀望,校內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惟請配合燈火管制。 相關法條規定及罰則: (一)民防法第二十一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 (二)民防法第二十五條:「違反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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