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校園公告

【藝文活動】 敬邀踴躍參加海事博物館LOGO設計比賽!

活動時間 2004-10-13 ~ 2004-10-31 公告單位 圖書館 - 海博館 相關連結

淡江大學海事博物館象徵圖案(LOGO)設計比賽辦法 一、背景資料:海事博物館的前身是「商船學館」,民國74年因國家教育政策改變,航海、輪機系自75年停止招生,學校為了延續海事教育,特將「商船學館」改建成提供全國各界免費參觀的「海事博物館」,於民國79年6月6日正式開館,由學校層面提昇至社會教育層面。海事博物館收藏有古今中外各類的船艦模型,是一處兼具教育與知性的寶庫,一趟海事博物館之旅,可擴充生活領域,感受到天涯若比鄰,人生是無限的開闊。 二、主辦單位:覺生紀念圖書館海事博物組 三、協辦單位:淡江時報、淡江之聲 四、參賽對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五、作品主題:呈現海事博物館的特色或形象。 六、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以A4規格全彩數位輸出完稿(限向量格式圖檔),象徵圖案(LOGO)不得小於30×30公分為原則,另附上A4橫式規格300字以內之設計說明。 七、作品用途:本象徵圖案(LOGO)將使用在徽章、卡片、T恤、杯子、杯墊、鑰匙圈、信封、信紙、吊飾等紀念品,及摺頁、簡介、網頁等文宣品。 八、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九、收件地點:海事博物館一樓服務台。(星期一休館) 十、評 審: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 (二)比賽評分標準: 1.主題表達:50% 2.視覺效果:25% 3.創 意:25% (三)以上評分標準及項目得由評審委員著予調整分配。 十一、獎勵: (一)第一名: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及獎狀。 (二)第二名: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陸仟元整及獎狀。 (三)第三名:一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狀。 (四)佳 作:二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獎狀。 上述各獎項參賽作品如未達得獎標準者,獎額得予酌減。 第一、二、三名獎項每人限得乙獎,得獎作品需於接獲通知後在規定之期限內繳交原作品之向量格式電子圖檔光碟一份,方予給獎。 十二、各獎項獲獎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15%之稅額。 十三、獲獎名單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公布於學校電子看板、主辦單位網頁,並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獲獎者,頒獎時間另行通知。 十四、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不實者,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則取消資格。 十五、為審查公允,參賽作品及設計說明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及相關資料,個人資料請另以A4橫式規格書寫,內容包括姓名、系級、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十六、獲獎者需同意各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十七、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賽者。 十八、查詢電話:(02)26215656轉2618、2619丘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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